(一)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
1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。
2.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。
3.具有我省户籍,于2019年正式退役的军人。
4.因参加2019年各地市防汛、救灾等工作,错过全省高职扩招第一次报名考试的退役军人,经所在县(市、区)应急管理部门出具证明,县(市、区)招考办审核通过后可以报名。
(二)下列人员不得报名
1.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,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;
2.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。
3.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各类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。
报名分为网上报名、现场确认等环节。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信息填报、现场确认等环节步骤,视为自动放弃报名。考生报名免交报名费。考生身体检查由录取高校在学生报到后自行组织。
(一)网上报名
1.报名时间:2019年10月28日至11月20日,每天系统开放时间9:00至20:00。
2.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(www.lzk.hl.cn,以下简称“龙招港”)后,进入网报中心,点击“2019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第二次报名入口”,凭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,设置网上报名密码,并妥善保管密码。考生须认真阅读考生网上报名必读和《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》,确认同意后方能进行网上报名。
3.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、修改及查询本人信息。
(二)现场确认
考生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后,在规定时间内,携带相关材料到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(市、区)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。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从2019年11月25日9:00开始,到2019年11月29日下午17:00截止。现场确认包括:资格审查、现场信息采集、信息确认等基本步骤。
1.资格审查。具体审核考生户籍、身份、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情况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核退役军人身份,并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现实表现进行评定,在《资格审查表》上签字盖章。考生到现场确认时将《资格审查表》交给县(市、区)招考办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:
一是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。
二是触犯治安管理规定处罚法,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、性质恶劣的。
2.现场信息采集。由县(市、区)招考办统一组织。采集的信息包含考生头像信息、指纹信息和身份证信息等相关信息。采集时,考生本人须持《居民身份证》原件,经招考办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,使用采集设备对考生身份证、指纹等信息进行采集,并当场摄像采集考生头像信息。如无《居民身份证》或因身份证无法被采集设备识别的考生不得报名。考生头像采集标准参照普通高考标准执行。
3.信息确认。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,现场打印《黑龙江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》,由考生本人认真核对并确认签名,不允许他人代签。考生确认签名后,出现信息错误和信息造假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。核对无误后,由县(市、区)招考办签名盖章并装入报考档案袋。考生参加扩招考试所需的纸介质档案由县(市、区)招考办负责组建并留存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。
2019年12月3日至12月6日,考生登录“龙招港”正式填报高职扩招志愿。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9:00至20:00。每个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志愿,院校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“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”选项。填报志愿的登录账号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,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。首次登录网报系统时,系统将强制要求修改初始密码。
特别提示:考生应本人填报院校志愿,严禁招生院校、教育培训机构或招生中介机构代替考生填报志愿。因考生本人保管密码不善或密码使用不当引起的后果,责任自负。
2019年12月14日(周六),由学院统一组织综合测试(面试)。
高职扩招实行分阶段录取,共分两个阶段。考生只能被一所院校录取。
第一阶段录取:2019年12月20日前,学院公布参加本校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录取结果。
第二阶段录取:2019年12月27日前,在第一阶段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,可以向互认成绩的其他高校(指未完成计划的高校)提出入学申请,经所申请高校考核(审核)通过后,由所申请高校办理录取手续。
第二批扩招录取新生于2020年春季新学期开学,具体报到时间待定。
通过扩招录取的学生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受同等待遇,统一发放派遣证,第一学历。
教学实施分类管理,灵活培养,退役军人学费按照国家的资助政策执行,不收学费,毕业后推荐就业。